新創公司不可不知的用人成本及法律規範
8/18的新創人資分享會,佘明明理事長跟我們分享了許多內容;上一篇[新創公司員工招募小撇步]我們整理了新創公司在招募人才上可以注意的一些事項,這篇則要介紹薪資福利的規劃,以及一些應該注意的法律事項,包括個資法及勞檢的相關規定。
(與會者不忘拍下理事長提供的PPT人資筆記)
用人成本知多少
雇主每付100元,有13.8元是屬於非薪資報酬,其中7.5元是員工的保險費,4.9 元是退休準備金或退休金;理事長跟我們分享2013年Cheers雜誌整理的資料。但用人的成本除了薪資與保險外,也不能忽略場地、設施,比如辦公室、員工用的桌椅、電腦、文具等成本都需要支付與維護。
再加上面試、新進員工訓練的時間成本,雇主另外支付的隱性成本遠不止這13.8元;因此理事長也再次強調「找對人」很重要。而在如此多的支出細項需要考慮之下,薪資的調整自然也牽動公司整體的規劃,所以理事長提醒薪資設計要有預算的概念,若公司接下來將面臨虧損,要能及時調整獎金來配合薪酬策略;因為薪資會牽涉勞健保,不同名目的獎金則有較多彈性。
而在福利政策上也有多種做法,像是員工餐廳、托嬰中心、哺乳室等設施;也可以定期舉辦社團活動或員工旅遊,增進員工間的交流與情感。還有基本的婚喪撫卹也不能忽略。另外,法律也有規範必要的福利措施,由職員人數規定要有相應的福利制度,如下圖所示:
小心觸犯這些法律規範
新創公司由於人事管理的資金相對不足,而在徵人、聘人、管理職員的各個環節都會碰到大大小小的法律規範,此時策略上有較多小成本的行事,就應該注意到一些細節。
例如公司未有人資系統的情況下,但政府又要求公司應該要有員工的出勤紀錄;理事長舉例,這時只要簡單運用Excel表單,請員工自行填寫:工作時數、上下班時間、出差、加班、休假等標記,就可以有大致完整的相關紀錄。不需要額外花費;不過,要記得印出紙本檔案請員工簽名,如此紀錄才算生效。
而公司在應徵者履歷的存儲上,也要注意個資法的相關規範。比如後來並非公司職員的應徵者資料,應該要有定期的銷毀程序;雖然法律還沒有硬性規定這部分,但理事長指出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相關限制。文末,我們附上公司在招募員工的過程,可能會遇到的相關法律規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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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會將舉辦另一場分享會
【新創公司員工認股與稅務規劃】
🔸時間:9/22 (日) 9:00~12:00 🔸分享人:群悅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 簡合瑩會計師 🔸地點:台北市松江路317號9樓(捷運行天宮3號出口步行5分鐘)